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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30081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 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 ...
中富电路(3008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 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具 体负责公司 ...
中富电路(30081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二○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第一节 董事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第八章 通知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目 1 | 草症 | | --- | | 附 .. |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富电路(3008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 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细则中所称"董事"特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职工选举的董事由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 ...
中富电路(30081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法和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研判, 并形成讨论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 调专门会议的日常组织、记录等。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 ...
中富电路(30081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深圳中 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的行为,适用本规范 相关规定。 第五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比照适用本规 范的相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 ...
中富电路(30081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 子公司的管理,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良好的管理运作机制,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具体内部环境、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 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 (一)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的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 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如有) 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按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 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应规范运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 定,并根据其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 则。 公司直接投资控股的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 ...
中富电路(30081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中富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进行的各种形 式的股权(含股票)投资、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委托贷款等投资活动,但不包括进行定期存款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 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 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工作分工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 投资做出决策。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是对外投资方案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外投资项目 实施的总体计划、组织、监控,提出调整建议等。总经理应当组织成立项 ...
中富电路(30081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前述机构相关责任人 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加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专门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