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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3008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 ...
贝仕达克(30082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 作管理,明确总经理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履行尽职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相应的职能机构,聘任管理人员,形成以总经理为 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对经营工作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情况,执行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有关决议。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贝仕达克(300822)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印章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 的制发、管理及使用,确保公司印章安全、有效地使用,并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各子公司参照 本制度执行。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 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四)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函件等文件。 (五)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 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它财务凭证等。 (六)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及电子章。 第四条 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公司应指定专人 ...
贝仕达克(30082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高 效、有序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 形成的持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持股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
贝仕达克(300822)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 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存在"商誉"事项的所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商誉是购买日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 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 行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 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 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 ...
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 ...
贝仕达克(30082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管体系,防范公司财 务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 主体(以下简称"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 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议 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 ...
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贝仕达克(30082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 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 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 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 ...
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10:49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任职程序、职权范围和 法律责任等事项。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利用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损 害公司利益或者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