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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强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Xi=0\Xi\Xi+\Xi\Im$$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 ...
新强联: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工作制度,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 ...
新强联: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 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 ...
新强联: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6 09:06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3-120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00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的会议地 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通讯通知、 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相关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 ...
新强联: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伟)
2023-12-06 09:06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马伟为洛 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 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
新强联: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七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 ...
新强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任何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 ...
新强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供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监 事会的监督提供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经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 ...
新强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洛阳新 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 各部门、控参股公司等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监 ...
新强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6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子公 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等相关个人及单位均应配合做好内幕 信息的登记管理、保密工作。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除董事会秘书 外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 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