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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2:3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 2023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7 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卡倍亿向社会公 ...
卡倍亿: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8 12:38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证券代码:300863 | 证券简称:卡倍亿 | 公告编号:2024-04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8 |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5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 ...
卡倍亿: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2:38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平先生、郑日春先生、郑月圆女士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赵平先生、郑日春先生、郑月圆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1 ...
卡倍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日春)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作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 亿")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 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 第 1 页 共 5 页 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人郑日春,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 估师、中级会计师,本科学历。2003年 ...
卡倍亿: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2:38
2023年度,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 1 页 共 6 页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2023年我国汽车行业紧抓发展机遇,延续良好增长态势。公司紧密围绕年初既定 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市场占有率、强 化组织管理能力,推动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52亿元,同比 增长1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亿元,同比增长18.49%;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58亿元,同比增长11.39%。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均 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序号 | 届次 | 日期 | 审议议案 | | -- ...
卡倍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 ...
卡倍亿: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 (含续聘、改聘)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是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 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 ...
卡倍亿: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2:38
| 证券代码:300863 | 证券简称:卡倍亿 | 公告编号:2024-034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8 |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 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 ...
卡倍亿: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2:38
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 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8日 ...
卡倍亿: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12:38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20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 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