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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发生或者发生后涉及公司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的事件,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者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 ...
迦南智能(3008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护公司、投资者及相关 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 人、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及时披露并 全面履行。 第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
迦南智能(30088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 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 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 ...
迦南智能(3008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 ...
迦南智能(300880)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公司持有 50% 以上股份,或者虽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力。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公司 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 ...
迦南智能(300880)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 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 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 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 证等;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公章、法定 ...
迦南智能(30088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 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 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 ...
迦南智能(30088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经理与《公司章程》所称总经理相对应。本细则对公 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 书 1 名,前述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
迦南智能(300880)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未披露期间的外部 信息使用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 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对外报送 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要报批 的重大 ...
迦南智能(30088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07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 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