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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翔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报董事会 批准。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 ...
科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须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在 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 ...
科翔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0-26 12: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六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利润,不得 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或股东)审议。 广东科翔电子科 ...
科翔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0-26 12:2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含控股子公司)的债务向 债权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 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执行。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科翔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具有 ...
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 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 ...
科翔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3-10-26 12:21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2023年10月25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赣州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科翔")增资 共计29,000万元,其中包含2023年8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111.3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下同)。本次增资完成后,赣州科翔注册 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30,000万元,变更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
科翔股份: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0-26 12:21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 规定。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 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 以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 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 ...
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防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 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 ...
科翔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26 12:2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该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 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外,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 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