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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arb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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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信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8 07:4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号 | | | | |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 |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 | |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 |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 | | 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 | | | |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 | |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 |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 | | | 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 | | | | 应的表决权; | | | 相应的表决权; |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 | |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 | | | 或者质询; | 或者质询; | | |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 ...
法本信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8 07:44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降低融资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配置 利率较低的外币贷款为业务服务,陆续进行外币借款。目前国际外汇市场变化 较快,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未来偿债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从事与银行外币借款、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欧元、美元、 日元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批准发生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不 超过 2 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资金来源 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 的有效 ...
法本信息: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8 07:44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实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4002 室 Address: Suite 4002, Tower 1, Lujiazui Century Financial Plaza, No.729 South Yanggao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7, P.R.C. 电话:(86 21) 61060889 传真(Fax):(86 21) 61600890 Tel;(86 21) 61060889/Fax;(86 21) 61600890 1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君泽君[2024]证券字 2022-030-5-1 2、本所已得到法本信息如下保证:法本信息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一切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或复印件及相关口头证言,不存 ...
法本信息: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8 07:44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实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4002 室 Address: Suite 4002, Tower 1, Lujiazui Century Financial Plaza, No.729 South Yanggao Road,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7, P.R.C. 电话:(86 21) 61060889 传真(Fax):(86 21) 61600890 Tel;(86 21) 61060889/Fax;(86 21) 61600890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四月 1 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编号:君泽君[2024]证券字 2023-017-3-1 致: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法本信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召开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人工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家梁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 议监事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 监事会 2023 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
法本信息: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8 07: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间的资金管理亦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 ...
法本信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4-28 07:4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对外投资收益, 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各种有形 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三)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 ...
法本信息: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07:4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促进公司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做 到审计工作事前准备、审计过程执行到位、审计事项后续改进的全面开展,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及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
法本信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07: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1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
法本信息(30092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8 07:4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000,116,228.50 | 882,225,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