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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7-539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 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836,39.23 万元,较上年下降 0.86%;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639.45 万元,较上年下降 38.84%;基本每股收益为 0.26 元,较上年下 降 39.53%。 | 项目 | 2023 年 | 2022 年 | 变动比率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1,836,392,280.35 | 1,852,321,454.86 | -0.86% | | 营业成本(元) | 1,482,984,623.45 | 1,536,282,229.52 | -3.47% ...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离任-李焰文)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离任-李焰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期届满期间,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会计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李焰文,1967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 湖南大学衡阳分校教师;1993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 ...
三友联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再升)
2024-04-23 11:38
(王再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信、 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法律专业领域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及经验。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本人王再升,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 年任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 事务所律师助理;2015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助理、律师,2017 年至 2022 年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律师,2022 年至 20 ...
三友联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友联众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 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 1 页 共 3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3,1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6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773.5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295.33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478.17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已由主承 ...
三友联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3 11:3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友 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联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三友联众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括:明光市三友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三友新能源电 控有限公司、杭州祺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砀山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市 三友电力电器有限公司、明光三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青县择明朗熙电子器件有 限公司、河北凯瑞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东莞三友 ...
三友联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3 11:38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2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属于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 了规范。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
三友联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友联 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
三友联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其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 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 1 页 共 6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 ...
三友联众: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23 11:3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综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公司拟定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应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重大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