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 ZHEN AUSTRAL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3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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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8:37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的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涉 及 4 名股东、共涉及证券账户 8 户,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33,163,265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14.8952%。 1 (二)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南极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
南极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5 08:37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7号)批复,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163,265股,发行价格为15.6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999,995.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230,63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769,357.81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10月12日划至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极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限售起 始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限售期限为 6 个月;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共计 4 名,共涉及证 ...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24 08: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3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定期报告、公告、重大合同等相关文件; 获取公司资金往来明细,抽查相关财务凭证;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经营环 境变化情况、深圳证监局《警示函》列示问题及整改情况。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 | | --- |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或者风险 |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 |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荐 ...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24 08: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极光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卢婷婷 | 联系电话:0755-2586976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璐璐 | 联系电话:0755-25860752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 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 | |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 是 | |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保荐人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资金变动情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 | | | 情况,共 12 ...
南极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11:3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 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 ...
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1: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南 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或"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南极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
南极光: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11:33
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
南极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1:3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
南极光: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2 11:3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4SZAA8B026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 | ---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8 | XYZH/2024SZAA8B0265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极光公司)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南极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南极光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 ...
南极光: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22 11:33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1 | 关于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4SZAA8F0124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极光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2日出具了XYZH/2024SZAA8B0262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 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南极光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说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