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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300968) - 《内部问责制度》
2025-07-23 11:31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 职守,提升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 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 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 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相 关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 ...
格林精密(30096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格林精密(3009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 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 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
格林精密(3009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担任委员会召集人,由 ...
格林精密(3009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 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独立董事填 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 ...
格林精密(30096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 ...
格林精密(30096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格林 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在该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格林精密(30096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3 11:31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 / 10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所属分公司、参股公司的管理控制, 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持股比例为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形 成持股50%以上(含本数),或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 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其经营管理,以及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控股 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高于 50%, ...
格林精密(300968)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23 11:30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 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6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 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宝玉 先生、吴宝发先生、金耀青先生、白国昌先生、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谭立峰先生、云昌智先生、孙世海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谭立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
格林精密(30096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云昌智)
2025-07-23 11:30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云昌智为广东 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 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格林精密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