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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 构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 1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 ...
东箭科技(30097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 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保证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 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由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 (三)风险确认,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 1 (一) 公司层面; (二) 公司下属部门及附属公司层面; (三) 公司各业务环节层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建立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 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 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四 ...
东箭科技(3009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 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前述定期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 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会决 ...
东箭科技(30097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各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 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
东箭科技(30097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 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存 托凭证 ...
东箭科技(3009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投资者关系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是公司 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 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投资者关系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投资者关系 部印章。同时,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的要求,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 议决议、决议公告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 ...
东箭科技(3009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须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经有权机构审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 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七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箭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 ...
东箭科技(3009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应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和解聘应当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 ...
东箭科技(3009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等股东或者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法律顾问及其 ...
东箭科技(30097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08 12:3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个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 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享有 累积投票权。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 投票制。 第四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