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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7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三)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尤安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五)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9-13 11:07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 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依法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 金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防范现金管理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 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含闲置自 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通过投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对外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 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尤安建筑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 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 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四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4-09-13 11:0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上 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 统")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 ...
尤安设计(300983)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结 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维护公司的利益,以提高 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 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开源节流、降低消耗、增加积累,为股东创造效益。 第四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强调企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并为此做出相应经 济决策提供所必需的有用的会计资料。 第二章 财务机构与财会人员职责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其会计核算接受公司和政府财税部门 的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设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根据业 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七条 财务总监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 计划预算、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安全运作,支持 市场的投融资与资本市场的运作。主要职责是: 1、接受董事会领导,执行董事会决议,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监督、检查公司 的经营与财务运作情况; 2、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利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9-13 11:0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 1/3。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 3 年,连选可以连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名推荐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 会选举;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 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会选举。监事中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会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会就同时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制。 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应当具备下列一般任职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9-13 11:0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强化年报信 息披露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规 章制度(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信息披露责任人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 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重 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制作、信息披露相关人员(以 ...
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024-09-13 11:05
第二条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等 (以下简称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 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 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 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 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可执行,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人应当在承诺中作出履行承诺声 明,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并切实履行承诺。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 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发生自身 经营或者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等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 履行承诺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披露,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 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