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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4月 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0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8 | | 第一节 | 董事 19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2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 ...
肇民科技(301000)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会和监事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 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 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 ...
肇民科技(30100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 要求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规范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 息,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 用本制度的规定。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原则上按照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 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虽未达到本制度规 定的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参照 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 ...
肇民科技(3010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 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依法享有 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 权利的处分。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股东会可以讨论公司 ...
肇民科技(30100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爱民)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颜爱民) 在担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期 间,本人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度,本人秉持忠 诚、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对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严谨 的审查,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 中,本人始终坚持以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 性和专业性,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坚定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的详细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颜爱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1984年6月至1986年9月,任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助教;1986年6月至1995年9月, 历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 ...
肇民科技(3010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 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 ...
肇民科技(30100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益灯)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益灯) 在担任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期 间,本人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度,本人秉持忠诚、勤 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对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了严谨的审 查,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 人始终坚持以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确保了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坚定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的详细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益灯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教授。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任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2007年5月至2008 年12月,任中南大学法 ...
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需有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
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 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 ...
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09 12:0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 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深圳 证券交易所问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