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hongfuhan Technology (30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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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富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下称《信息披露管理指引》)、《深圳市鸿 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监管部门指定 ...
鸿富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 ...
鸿富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 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 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 ...
鸿富瀚: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七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 股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 35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鸿富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 内幕信息管理具体工作负责人。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 ...
鸿富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式 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 应当公允,原则上不偏离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 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
鸿富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 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上市公 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 ...
鸿富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鸿富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常设监督机构,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的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 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 ...
鸿富瀚: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28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 龙岗大道 8288 号大运软件小镇 27 栋 5 层 511"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 道宝龙社区拓新路 11 号鸿富瀚科技大楼 1 栋 101"。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修订)》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
鸿富瀚: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16 10:0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瀚"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 在投资、资产抵押、担保、重大决策、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对鸿富瀚资源、资产投资等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母公司投资收益和风险防 范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鸿富瀚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公司。本制度所指子公司包括全级次各级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在 50%以上的子公司; (三)母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公司所属分公司等分支机构,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参股公司按 照公司签署的投资协议、本公司《章程》及母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总部与成员企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