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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雅股份(301108)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08:58
Financial Performance - Revenue for Q3 2024 was CNY 122,893,804.27, a decrease of 26.74%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CNY 8,094,708.20, down 71.57% year-on-year[1] -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CNY 3,184,144.43, a decline of 85.58%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1]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4 was CNY 407,968,136.92, a decrease of 8.74% compared to CNY 447,270,982.69 in Q3 2023[12] - Net profit for Q3 2024 was CNY 34,568,548.96, a decline of 62.8% from CNY 92,961,537.75 in Q3 2023[13]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decrease in tax expenses to CNY 4,943,601.51 from CNY 13,235,235.85, a reduction of 62.7%[13]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4, were CNY 2,129,312,438.39, a decrease of 0.91%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1] - The total assets decreased to CNY 2,129,312,438.39 from CNY 2,148,772,775.84, reflecting a reduction of 0.91%[11] - Total liabilities decreased to CNY 279,287,004.18, down 3.5% from CNY 289,820,192.75 in the previous year[11] - The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the parent company was CNY 1,849,836,437.01, a decrease of 0.43% from CNY 1,858,648,481.97[11] Cash Flow -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CNY 86,267,890.32, a decrease of 5.58%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 - Cash in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totaled 521,419,950.25, an increase from 503,069,422.43 in the previous period[15] - Cash out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was 435,152,059.93, leading to a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of 86,267,890.32, down from 91,361,954.70[15] - Cash in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reached 1,044,538,306.28,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441,174,110.79 in the previous period[16] - Net cash flow from investment activities was -344,229,809.76, an improvement from -697,734,381.37 in the previous period[16] -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6,279,674.01, slightly lower than 6,326,626.92 in the previous period[16] - Cash out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totaled 52,754,566.54, compared to 64,672,918.95 in the previous period[16] - The ending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balance was 336,684,164.93, up from 323,838,149.50 in the previous period[16] Investments and Expense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trading financial assets, rising by 68.71% to CNY 692,519,685.57[4]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decreased by 16.44% to CNY 14,882,278.16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4]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for the quarter were CNY 14,882,278.16, down 16.3% from CNY 17,810,692.48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12]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53.76% increase in fair value gains, amounting to CNY 7,222,158.40, attributed to the rise in the value of financial products[4] - The cash paid for purchasing goods and services increased by 4.39% to CNY 337,200,375.29 from CNY 323,032,265.90[5] - The cash paid for dividends and interest decreased by 34.92% to CNY 29,163,534.48 from CNY 44,809,256.23, indicating a reduction in cash outflow for shareholder returns[5] Future Outlook - The company plans to focus on market expansion and new product development in the upcoming quarters to drive growth[12]
洁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8:58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翟向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
洁雅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08:58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卢云凤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 ...
洁雅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10-29 08:58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 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 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以上授信均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有效期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可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 ...
洁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10-14 12:1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 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铜陵明源循环经济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中亿明源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亿明源")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不超 过1,607,94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00%)。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明源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亿明源共同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 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洁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10-10 07:44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 ...
洁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30 07:47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 ...
洁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09-29 08:26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官网、投资者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等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9 日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保障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 变更后 | | | --- | --- | --- | --- | ---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 | | 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经济开发区 | | | | 地质大道 号 | 528 | 铜井东路 | 1928 号 | ...
洁雅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9-24 07: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 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铜陵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139162382 证券代码:301108 证券简称:洁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营业期限:1999年08月31日至长期 住所:安徽省 ...
洁雅股份: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1:01
天禾律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律他 2024 第 01790 号 致: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铜陵 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张大林、冉合庆律师(下 称"天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 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