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xi JinYang New Materials (301210)

Search documents
金杨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2 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无锡市金杨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指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 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时,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发布。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 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四条 本办 ...
金杨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产 生。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 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
金杨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 ...
金杨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 ...
金杨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金杨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市金杨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 ...
金杨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1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 ...
金杨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 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 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
金杨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第 1 页,共 9 页 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 ...
金杨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