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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4 10:4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建林召集并主持,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邱新平先生、朱敏杰女士、王尚虎先生、杨浩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无锡 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于公司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锂电池精密结 构件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金杨股份锂电池 ...
金杨股份: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现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
金杨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 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1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 ...
金杨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考核 办法,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 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 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
金杨股份: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 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 政处罚的情形;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 ...
金杨股份: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 名。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 第 1 页,共 9 页 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 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 ...
金杨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选聘。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 ...
金杨股份: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事务。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会内选举产 生。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 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
金杨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2-04 10:44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金杨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04 10:4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