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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铜箔(301217)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九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原安徽 铜冠铜箔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41700MA2N8LN173。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7,253,886 股,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Tongguan Copper Foil Group Co., Ltd.。 第七条 公司 ...
铜冠铜箔(3012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 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
铜冠铜箔(3012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遵循诚实信用、平 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 本制度。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关联关系、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
铜冠铜箔(3012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安 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和董事会职权 第二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按《公 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或 者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 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是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 过 6 年。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
铜冠铜箔(3012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一章 总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 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 ...
铜冠铜箔(3012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 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 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 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指定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六条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第七条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第八条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第九条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1 ...
铜冠铜箔(3012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 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其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收购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对公司的 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抵抗风 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对子公 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并依据子公司章程规定推 选董事(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 ...
铜冠铜箔(3012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铜冠铜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本工作规则未规定事宜,公司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在公司上 市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
铜冠铜箔(301217)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第一章 总则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公司经理人员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经理人 员,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与职工董事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 ...
铜冠铜箔(301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