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CF(3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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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冠铜箔(3012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 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导性提示; 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 ...
铜冠铜箔(3012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
铜冠铜箔(301217)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期货套期保值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是公司生产 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 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 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铜等期货品种。 第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套 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
铜冠铜箔(30121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第 一 条 为充分保护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 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四 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且其中1名独立 董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 五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 六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 七 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
铜冠铜箔(30121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
铜冠铜箔(301217)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 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 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 ...
铜冠铜箔(3012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 ...
铜冠铜箔(30121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铜冠铜箔(30121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1/2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主任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 ...
铜冠铜箔(301217) - 合规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12 11:4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完善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规管理体系,提升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保障公 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安徽省省属企业合 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 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商业惯例、道德规范、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或公司全体员工因违规行为遭到法律制裁、 监管处罚、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和员工经营 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 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的全资公司。 第四条 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