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Mingyang Electric (3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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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广东省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 国证券监 ...
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 ...
明阳电气(3012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5 09:0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
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公司设置董事会秘书职务,由董事会聘任。原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三个月内应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明阳电气(30129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及公司现金流和货 币资金持有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财产品项目期限应与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相匹 配,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 第六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的自 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
明阳电气(3012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 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 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公司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促进资源的系统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 ...
明阳电气(3012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5 09:0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询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以下简称"审计业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 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在股东会审 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
明阳电气(3012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 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 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 ...
明阳电气(3012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有 关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同时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 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
明阳电气(301291) -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1-25 09:00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将与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123,124.00 万元(不含税)。在上 述预计总金额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关联双方或其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内 调剂使用。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2025 年 1-10 月,公司与明阳智能、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 关联方累计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54,556.46 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 3、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