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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Mingyang Electric (3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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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修订)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东明阳电气有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中山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MA4UK5848T。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8,050,000 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Mingyang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1 号(住所申报)、中山市南 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邮政编码:52844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2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5 09: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明阳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等工作。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 ...
明阳电气(3012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明阳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 ...
明阳电气(3012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担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 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非经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第 1 ...
明阳电气(3012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 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下列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
明阳电气(3012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 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 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四条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明阳电气(3012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5 09:0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 ...
明阳电气(3012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括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及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广东省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证券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 国证券监 ...
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 ...
明阳电气(30129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5 09:01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