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Mingyang Electric (30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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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 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 利益。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 ...
明阳电气(30129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 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 ...
明阳电气(301291)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 总裁、首席财务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副总裁、首席财 务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公司总裁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对外 行使其权限的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 1 页 共 6 页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 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 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管理层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等。 第二 ...
明阳电气(301291) -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修订) 1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东明阳电气有 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中山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2000MA4UK5848T。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8,050,000 股,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Mingyang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1 号(住所申报)、中山市南 朗镇横门兴业西路 6 号;邮政编码:52844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2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明阳电气(3012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25 09: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明阳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等工作。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 ...
明阳电气(3012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东明阳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 ...
明阳电气(3012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 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子公司 的担保。具体担保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 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公司法》、《担保法》、《物权法》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非经公司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第 1 ...
明阳电气(3012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使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 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下列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
明阳电气(3012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25 09:0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 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实、准确、 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做出发布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价格公开做出 预期或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 第四条 上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明阳电气(3012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1-25 09:01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第 1 页 共 8 页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类型的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