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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nst Technology (3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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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恩斯特(301325.SZ):上半年净亏损2351.33万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8 15:10
Core Insights - Mannsster (301325.SZ) reported a significant revenue increase of 59.93% year-on-year, reaching 560 m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1] - The company experienced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23.51 million yuan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exclud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was a loss of 33.97 million yuan [1] -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stood at a loss of 0.16 yuan [1]
曼恩斯特(301325) -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 服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6 ...
曼恩斯特(3013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7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规定》《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曼恩斯特(301325)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产品 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以资金管理、投资理财等投融资活动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其业务行 为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仅可用于现金管理的 委托理财),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 (二)委托理财应当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操作;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 ...
曼恩斯特(301325)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 任和义务,全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 可参照本办法,拟定自身的捐赠事务管理制度,并按规范执行。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 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 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日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 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 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 ...
曼恩斯特(30132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及其他监管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
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及《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六条所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 司股份。公司董事、高 ...
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曼 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修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
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查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曼恩斯特(3013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7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市曼恩斯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 东会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权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人数、组成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