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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监事会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11-26 12:0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了《维峰电子(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与会人员充分全面的讨论和分析, 现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
维峰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11-26 12:0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制定《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 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 ...
维峰电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1 10:13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大宁文明路 15 号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
维峰电子: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1 10:1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21A-3/F., 22A/F.,23A/F.,24A/F., 25A/F., 26A/F., CTS Tower, No.4011, ShenNan Road, ShenZhen, 电话(Tel.):(86)755-83025555;传真(Fax.):(86)0755-83025068, 83025058 邮编(P.C.):518048;网址(Website):https://www.huashanglawyer.com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1A-3、22A、23A、24A、25A、26A 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 ...
维峰电子:短期业绩承压,静待盈利改善
Changjiang Securities· 2024-11-04 04:09
%% %% 丨证券研究报告丨 公司研究丨点评报告丨维峰电子(301328.SZ) [Table_Title] 短期业绩承压,静待盈利改善 | --- | |-------| | | | | 分析师及联系人 [Table_Author] 杨洋 蔡少东 SAC:S0490517070012 SAC:S0490522090001 SFC:BUW100 请阅读最后评级说明和重要声明 维峰电子(301328.SZ) cjzqdt11111 2024-11-03 08-31 [Table_Title2] 短期业绩承压,静待盈利改善公司研究丨点评报告 [Table_Rank]投资评级 买入丨维持 [Table_Summary2] 事件描述 2024 年 10 月 25 日,维峰电子发布 2024 年三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4 亿元, 同比增加 4.58%。实现归母净利润 0.68 亿元,同比下降 32.84%,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 0.67 亿元,同比下滑 16.56%。公司单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 亿元,同比增长 14.91%,实现归 母净利润 0.21 亿元,同比下滑 22.01%,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
维峰电子:公司信息更新报告:2024Q3业绩符合预期,横向布局多领域逐步发力
KAIYUAN SECURITIES· 2024-10-29 13:39
电子/其他电子Ⅱ 公 司 研 究 维峰电子(301328.SZ)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Q3 业绩符合预期,横向布局多领域逐步发力 ——公司信息更新报告 投资评级:买入(维持) | --- | --- | |-------------------------|-------------| | 日期 | 2024/10/28 | | 当前股价 ( 元 ) | 39.12 | | 一年最高最低 ( 元 ) | 64.00/26.41 | | 总市值 ( 亿元 ) | 42.99 | | 流通市值 ( 亿元 ) | 13.35 | | 总股本 ( 亿股 ) | 1.10 | | 流通股本 ( 亿股 ) | 0.34 | | 近 3 个月换手率 (%) | 255.62 | 股价走势图 -60% -40% -20% 0% 20% 40% 2023-10 2024-02 2024-06 维峰电子 沪深300 数据来源:聚源 相关研究报告 《以工业连接器为基石,汽车及新能 源业务蓬勃发展—公司信息更新报 告》-2024.8.27 《国内工控连接器龙头,积极拓展汽 车和新能源赛道—公司首次覆盖报 告》- ...
维峰电子:2024年三季报点评:盈利短期承压,多元布局
Minsheng Securities· 2024-10-28 07:00
Investment Rating - The report maintains a "Recommended" rating for the company [5]. Core Views - The company is experiencing short-term profit pressure but is diversifying its business layout. The revenue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4 reached 384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4.58%, while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68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32.84%. However, the net profit excluding non-recurring items decreased by 16.56% year-on-year [1][2]. Summary by Sections Financial Performance - In Q3 2024, the company achieved revenue of 144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4.91% and a quarter-on-quarter increase of 2.86%.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1 m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22.01% and a quarter-on-quarter decrease of 27.59%. The gross margin for Q3 2024 was 39.40%, down 2.54 percentage points year-on-year and 5.08 percentage points quarter-on-quarter [1][2]. Business Segments - The company focuses on three main areas: automotive, renewable energy, and industrial control connectors. In the automotive sector, it targets the mid-to-low voltage signal niche, primarily for new energy vehicles. The renewable energy segment involves connectors for solar and wind energy systems, with efforts to enhance customer loyalty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region. The industrial control segment is currently under pressure due to macroeconomic factors and increased competition, but the company plans to expand its application scenarios and improve production efficiency [3][2]. Future Outlook - The company is expected to achieve revenues of 530 million, 660 million, and 792 million yuan for 2024, 2025, and 2026, respectively. Corresponding net profits are projected to be 98 million, 137 million, and 168 million yuan. The price-to-earnings ratios are estimated at 44, 32, and 26 for the same years [4][6].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5 11:2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四)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必须予 以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必要 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六)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七)关 ...
维峰电子: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5 11:2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4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促进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 ...
维峰电子: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5 11:2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7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大华"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竞争性谈判的选聘结果,公司拟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 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