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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2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 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 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 的义务,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应秉持勤勉尽责、忠诚可靠及审慎行事的原则,全面履行其 职责,确保所有行动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循并不超越董事 会所授予的权限范围。对于任何超出其个人职权范畴的重要事务,总经理需立即 且主动地向董事会进行详尽的汇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 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 面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预计会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价值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管控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基本工作原则,有效把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治理(ESG)工作,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维峰 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以及ESG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ESG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不设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与 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 媒体、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媒体采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 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 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和《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信用或资产为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下列担保行为:被担保企业或个人因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合规 机构办理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借款等原因向公司申请为其提供担保。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为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 公司对外担保 ...
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8:3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未来收益或长期收益为目的, 将公司拥有的货币资金、实物、股权、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称"子公司")的 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法律规定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的,从其 规定。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对 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 1 页 共 11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