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ON ELECTRONICS (GUANGDONG)CO.(3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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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9 08:37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 电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4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656,01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0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4,942,396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73,262,396 ...
维峰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9 08:3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作为维峰电子 (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峰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持 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维峰电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79 号)同意注册,维峰电子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320,000 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8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54,942,396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73,262,396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16,510,762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751,634 ...
维峰电子: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3-12-01 09:51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2023年11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 ...
维峰电子:关于设立新加坡孙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2023-11-24 10:08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3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编号:202341374E 3、注册资本:1000新币 关于设立新加坡孙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需要,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全资子公司WCON HARDWARE ELECTRONICS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 维峰")作为投资主体,在新加坡设立了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在新加坡 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于近期在新加坡办理完成注册手续,并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 (ACRA)颁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 ...
维峰电子(301328)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17日)
2023-11-17 10:32
证券代码: 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14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类别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其他 (券商策略会) 长城基金 艾**;国寿安保基金 余***;西部通信 张**;国君 参与单位名称及 资管 高*;德云资产 黄**;望正投资 汪**;长信基金 孙*; 人员姓名 前海联合基金 杜**;诺安基金 黄**;信达澳银 吴**;招商自 营 何**;富安达 高*;上海湘晨投资 蒋** 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会议地点 福田香格里拉、深圳丽思卡尔顿酒店、深圳好日子皇冠假日酒 店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 董事会秘书:朱英武 姓名 证券事务代表:刘雨田 交流的主要问题与回复: ...
维峰电子: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1-07 08:52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 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的次日 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
维峰电子:回购报告书
2023-11-02 11:14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70.00元/股(含,不超过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照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70.0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2.86万股至85.71万股,具 体回购股份的价格、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将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 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受宏观经济调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回购股份 所需资金未能及 ...
维峰电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11-02 11:14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2023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 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0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 李文化 34,375,001 31.28 ...
维峰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9 07:44
3、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 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事项。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对 ...
维峰电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29 07:44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李文化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控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峰电子")董事会于 2023年10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之一、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文化先生《关于提议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 股份的函》。李文化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 下: 一、提议人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