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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昊帆生物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邵航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永泓 |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 次 0 | | 数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 | | 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 是 | |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 | |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7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 是 | | 披露文件一致 ...
昊帆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 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 ...
昊帆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就与财务报告和 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 ...
昊帆生物: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与中天运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天运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协调。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并共同制定了 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时间表。双方定期举行会议,就审计进展情况、重点问题 以及可能出现的挑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中天运完成了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即与中天运的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解释,确保审计报告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计委员会在与中天运沟通时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 1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现将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
昊帆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帆生物")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 ...
昊帆生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4-08 10: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人")作为苏州 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昊 帆生物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6 号)同意注册,昊帆生物首次公 开发行 2,7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67.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3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71,971,2 ...
昊帆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陆雪根、孙其柱。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
昊帆生物: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8 10:23
证券代码:301393 证券简称:昊帆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1,827,36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 171,971,270.55 | 1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55,388,729.45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413,950.67 | | 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支出等净额 | 11,798,864.74 | | 减:本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 505,972,631.55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91,260,939.87 |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70,367,973.44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628,367,973.44 | | 现金管理金额 | 44 ...
昊帆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 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 ...
昊帆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08 10:23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 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昊帆生物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监事会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