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uangdong Hongjing Optoelectronic Technology Inc.(30147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第一条为强化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规范公司审计工 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 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
弘景光电(3014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 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 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或报告; (六)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 ...
弘景光电(30147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及经营层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 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切 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总经理一名。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委 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 行职责 ...
弘景光电(3014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董事 会应当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中选举产生,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审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以及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 经验。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弘景光电(3014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管理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 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
弘景光电(3014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 关规章制度规定。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 ...
弘景光电(30147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13:03
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 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对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 有诚信勤勉的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