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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0-24 10:05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促进公司规范、稳健、持续发展,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下列成员组成:1、两名独立董事;2、一名非独立董 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 ...
舜禹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24 10:0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 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 ...
舜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0-24 10: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 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 会 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
舜禹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10-24 10:0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 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原 因如下: 1、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募投项目的支出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人 工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员工薪 酬的支付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代发, 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 求。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 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研发中心建 ...
舜禹股份: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2024-10-24 10:0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根据经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甲方")与错那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工程"或"乙方") 拟出资建立西藏门禹水务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 700 万元,持有合资 公司 70%的股权;通达工程认缴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30%的股权。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公 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名称 | 错那县通达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2232 ...
舜禹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2024-10-24 10:0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保理融资额度:在上述时间期限内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缩短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 ,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改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有利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健康、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具体额度、签署或授权全资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含指导子 公司具体实施)。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舜禹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2024-10-24 10:0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舜禹水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舆情的能 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 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
舜禹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4 10:05
证券代码:301519 证券简称:舜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 ...
舜禹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10-24 10:05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安 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禹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6.00 万股,发行价格 20.93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 额 86,147.8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9.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3,748.5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6,670.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对本 ...
舜禹股份:《公司章程》
2024-10-24 10:05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 东 股 5 |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20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8 | | 第七章 | | 监事会和党的建设 | 30 | | 第一节 | | 监 事 30 |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