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YU WATER(301519)

Search documents
舜禹股份(3015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 披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 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 ...
舜禹股份(3015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6 12: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 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 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 会 负责。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
舜禹股份(301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 ...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
舜禹股份(3015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 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
舜禹股份(3015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可能 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 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 ...
舜禹股份(3015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 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人,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勤勉、尽责、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 ...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 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 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 ...
舜禹股份(301519)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结合《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关联方 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