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UNYU WATER(3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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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股份(3015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6 12: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发生时,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的制度,从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 ...
舜禹股份(30151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 ...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 份变动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 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 ...
舜禹股份(30151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科学、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具体种类可能 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 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 ...
舜禹股份(3015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 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四)诚信勤勉、廉洁公正;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 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人,由总经 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 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勤勉、尽责、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具有知人善任调 ...
舜禹股份(301519) -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结合《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关联方 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 ...
舜禹股份(30151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 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交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 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
舜禹股份(3015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经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本规则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 ...
舜禹股份(30151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7-16 12:16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条 为规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的 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交易原则 第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 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 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理财工具的运 作和管理,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 ...
舜禹股份(30151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2025-07-16 12:15
声明人罗彪先生作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 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二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