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long New Materials(3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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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301565)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05 09:18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 Strait Co, Ltd.(以下简称"Strait")减持公司股份 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Strait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51,000,000 股下降至 40,001,000 股,持有股份比例从 12.75%下降至 10.00%,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公司总股本 5%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 Strait 出具的《关于减持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告知函》,获悉 Strait 持有公司 的股份减少至 40,00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5%整数 ...
中仑新材(301565)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12-05 09:18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仑新材 股票代码:301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Strait Co, Ltd.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Cayman Islands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
中仑新材(301565)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2025-12-02 11:52
RSM 容诚 审计报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361Z004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容诚会计师 翡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链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4cn.mof.ggx.gd)"进行查验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链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no)"进行查验 t and a was a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 | | 3 | 合并利润表 | 8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1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2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3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4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5 - 121 | 6-1-2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4] 361Z0043 号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仑新材(301565) - 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12-02 11:52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证券代码:301565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nolong New Materials Co., Ltd.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 268-1 号)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 ...
中仑新材(301565)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5-12-02 11: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 方可实施。该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 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8 号)。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 逐项 ...
中仑新材(301565) -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5-12-02 11:52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 361Z056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问题 | 1 | 2 | | --- | --- | --- | | 问题 | 2 | 47 | | 问题 | 3 | 5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 361Z056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8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 ...
中仑新材(30156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5-12-02 11: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中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为本次 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因保荐人为发 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文件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3-1-1 ...
中仑新材(301565) -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12-02 11:52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68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 材""发行人""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保荐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 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 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关于回复内容释义、格式及补充更新披露等事项的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中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 ...
中仑新材(301565)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一)
2025-12-02 11:5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补充法律意见(一)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 第一部分 | 《审核问询函》所涉事项核查意见 4 | | --- | --- | | 问题 1 | 4 | | 问题 3 | 26 | | 第二部分 | 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情况之更新 34 | | 一、 |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34 | | 二、 |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4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4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34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34 | | 六、 | 发起人和控股股东 34 | | 七、 |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主要股本演变 35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35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6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2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4 | | 十二、 |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45 | | 十三、 |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46 | | 十四、 |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46 | | 十五、 | 发行人董事和 ...
中仑新材(30156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5-12-02 11: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中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 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保荐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