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Misun Technology(30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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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信科技(30157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 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和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干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任免总经理、副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 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 准。 第七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 ...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 ...
 美信科技(301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
 美信科技(3015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 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
 美信科技(3015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9 11:3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 ...
 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 ...
 美信科技(3015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一)股权投资(含设立全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资合 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以及收购资产经营项目等经营性投资);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的 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对公司的对外投资进行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 的决定。 公司所有投资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确定。 (二)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资 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投资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决 策管理,以保障对外投资的科学决策、规范化运作和投资成效。  ...
 美信科技(301577) -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19 11:3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9.5149 万股,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 301577。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angdong Misu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全珍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同信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 ...
 美信科技(3015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6-19 11:31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美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
 美信科技(301577)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6-19 11:31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