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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 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 ( ...
黄山谷捷(3015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
黄山谷捷(30158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 董事履职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黄山谷捷(30158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 制度规定。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 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机制,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黄山谷捷(30158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 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 企业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未来收益或者满足某些特 定用途,以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投资于公司法人主体之外,或 者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经营活动,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 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导 致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 ...
黄山谷捷(3015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 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 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公司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 经理的工作,在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委托或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 理代行职权。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 ...
黄山谷捷(301581)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七章 党组织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