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Shan Googe(30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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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9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9 09:00
Group 1 - Huangshan Gujie (SZ 301581) held its 16th meeting of the first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28, 2025, where it reviewed the proposal to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 - For the year 2024, Huangshan Gujie'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97.27% from the automotive-related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nd 2.73% from other sectors [1] - As of the report, Huangshan Gujie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4.4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Nongfu Spring and Yi Bao has intensified, with Nongfu Spring's green bottle launch leading to a significant market share decline for Yi Bao, dropping nearly 5 percentage points [1]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黄山 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维 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在《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四条 ...
黄山谷捷(3015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当他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制度所 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 ...
黄山谷捷(30158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避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 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 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司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 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 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规范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即审计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明确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工作职责,优化董事会的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 作职责,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
黄山谷捷(30158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9 08:46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 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