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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达电路(30162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2-05 10:47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合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
强达电路(3016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强达电 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强达电路(3016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 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 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 2 | | 第三章 |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和决策程序 | 3 | | 第四章 | 对外投资的实施和管理 | 3 | | 第五章 | 对外投资的转让和回收 | 4 | | 第六章 | 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 | 5 | | 第七章 | 监督检查 | 6 | | 第八章 | 附则 | 7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
强达电路(3016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 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 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 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及其控 ...
强达电路(30162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强达电路(301628)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 标。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 ...
强达电路(3016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十二月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 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 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 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计算方法和投票方式 | | | 第五条 ...
强达电路(301628) - 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5 10:47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 为,确保经理和副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经理 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经理由 ...
强达电路(3016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5 10:47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 | |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和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