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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dea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Shenzhen)(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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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 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 息报送及使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 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 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本制度所指"未公开重大信息"是指未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息。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对外报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 性规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 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 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 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矽电股份(3016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 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最后董 事当选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 ...
矽电股份(30162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深圳市矽电半导体设备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76234880)。 第四条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43.1819 万股;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 ...
矽电股份(301629)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 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 ...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参股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 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 ...
矽电股份(3016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 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 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 ...
矽电股份(3016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 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 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四条 下列对外投资事项(含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应提交股东会或 董事会审议并及时进行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但交易 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