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a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Shenzhen)(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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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3016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矽电半导体设 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 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 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 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遵守下列要求: ...
矽电股份(3016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 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人选及任期 1、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后聘任或 解聘。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3、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 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 同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 ...
矽电股份(30162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 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
矽电股份(301629)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股东;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 司《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正在发生、将要发 生、可能发生的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对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 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五)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等 可能获取公司重大事件或信息的知情 ...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 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矽电股份(30162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矽电半导体 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勤 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 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 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不得以 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 料,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矽电半导体设备(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 ...
矽电股份(3016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作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应当如实、完整 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备相关资料。 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其他 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 告、传递工作。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内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3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 ...
矽电股份(3016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4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 解除职务。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细则 规定,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