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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26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七月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7940138810。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62,900股;于2020 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Qingdao Gaoce Technology Co., Ltd. 邮政编码:26611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5,476,919元。 ...
高测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保 ...
高测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 ...
高测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 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未达到本规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明确董 事长的 ...
高测股份: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 ...
高测股份: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事务所 BEIJING DH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5)第365号 BEIJING DHH LAW FIRM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分别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全称 青岛高测、公司、贵司 指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 按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激励对象 指 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考核办法》 指 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奥尼电子: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6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创新广场 34 层 518052 电话:0755-26907494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 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公司 ...
中材科技: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6
四、风险提示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提 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84,000万元~104,000万元 盈利:46,467.8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80.77%~123.8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7,000万元~83,000万元 盈利:23,415.5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86.13%~254.4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5006 元/股~0.6197 元/股 盈利:0.2769 元/股 ...
安源煤业: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5】1022 号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暨关联交易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出说明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交易方案。草案显示,上市公司拟以除保留资产及负 债(货币资金 6,294.72 万元、 应交税费 251.42 万元、 短期借款 11,512.83 万元)外的全部剩余资产及负债与江钨发展持有的金环磁选 57%股 份进行置换,差额部分现金方式补足。上市公司拟于本次交易股东 会通知发出前提前清偿上市公司置出资产金融负债 6.61 亿元。标的 公司剩余 43%股权由 4 家员工持股平台赣州金跃、赣州金邦、赣州 金和、赣州金凯持有,股比分别为 12.5%、12.5%、10%、8%。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市公司拟在股东会通知前清偿金融机 构债务的具体安排、资金来源;补充披露保留负债部分的债权人、 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后续偿债计划以及资金来源,说明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的偿债压力是否增加;(2)补充披露 4 家员工持股平台 对标的公司的表决权内部安排,是否存在一致行动或其他相关协议; (3)补充披露标的公司 ...
同兴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4:08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ANHUI TIANHE LAW OFFICE 地址:中国合肥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层 电话: (0551)62642792 传真: 同兴环保法律意见书 (0551)62620450 电子信箱:tianhe@mail.hf.ah.cn 同兴环保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1782 号 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所接受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兴科技"或"公司") 的委托,作为同兴科技 2025 年员工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