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LS(6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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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职责,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 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 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 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一章 总则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已经或者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办法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 2 个交易日内披 露。 第三条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和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 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 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第四条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2 10:30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