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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公司章程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浙证委(1997)第 23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43303A。 第三条 公司于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五日经中国证监委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3500 万股, 于一九九七年五月十六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决议的合法性和 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由本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有一名以上为独立董事。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 提案获得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公司从事与本制度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 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 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 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和交 易对方诚信记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审慎评估相关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 和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交易标 的权属不清、交易对方履约能力不明、交易价格不公允等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 内部运作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构架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 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 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理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及其关联人; (四)上市公司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四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司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 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提高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电话 咨询、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 第三条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的特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从事证券分析、咨询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本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第四条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 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 ...
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中 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事", 如无特指,均不包括外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可能聘任 的其他人员。 纳入绍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的人员,按市国资委相关办法及规定执行。 不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指导原则 (一)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薪酬结构 (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