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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 人员,且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 数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下属各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包 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根据战略规划、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而依法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公司。具体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独资设立的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 50% 以上,或者公司持股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 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即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廉洁自律,对公司事业忠诚。 第六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第一条 为了保证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规范运作,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 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 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 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 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本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障公司资产保值、增 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包头 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 (一)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 股、参股公司;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1:31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 用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包头华 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可能 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统计数 据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 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有重要影 响的参股子公司以及公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0 11:30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5-05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环境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的"技术示范基地" 与"共创基地",以及"包头华资合成生物学与微生物改造技术院士工作站"后 续开展相关研发活动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动物 饲养;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