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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种子酒(60019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 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活 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 制、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 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报告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核实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帮助实现经济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 ...
金种子酒(6001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的任意一份或多份报刊及上交所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 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地和其他指定场所,供社会公众 查阅。公司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 公司信息。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应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上交所。在其他公共传媒 1 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 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 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金种子酒(600199)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 ...
金种子酒(600199) - 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高质 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关于推进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文 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战略引领,追求卓越。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理念,全面分解落 实公司战略目标,不断强化绩效考核的战略引领功能。 (二)分类考核、定性定量。根据经理层成员分工确定考核方向,选取核 心考核指标,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坚持重点工作与经营目标考核 相结合,合理反映经理层成员的价值创造。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业绩考核办法 3.审议经理层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4.审议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结果; 5.审议需由党委会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三)公平公正、激励约束。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强化激励硬约束,既注 重效率,又兼顾公平,考核结果与职务任免相联系,与薪酬待遇相衔接。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 ...
金种子酒(600199) - 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 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 和义务,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 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 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 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 ...
金种子酒(6001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
金种子酒(600199) - 经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理层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企业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徽省关于推进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 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 成员实行的、以固定任期和契约关系为基础,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开展年度和 任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和实施聘任(或解聘)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确保党管干 部原则贯穿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过程。 第六条 任期期限。经理层成员的任期由公司董事会确定,一般为三年。 第七条 聘任管理 二、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方向。依法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的选聘、考核、薪 酬分配等职权,推动形成权责对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坚持目标导 ...
金种子酒(6001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 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 ...
金种子酒(60019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时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 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 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第一条 为完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 积表决票数。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 ...
金种子酒(6001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0:32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 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管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为公 司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1名,董事会秘书1名。 第四条 本细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以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约束力。董事会秘书还应遵守《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 (2025年12月修订)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聘任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 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