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CMA(6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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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与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 委员会工作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五条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总经理或委员会指定一名委 员负责。 第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及评价体系,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 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 条件成就;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进行研究、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 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 规或公司章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以获得资本市场长期支持; (三)形成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的公司文化; (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澳柯玛(600336) -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29 10:0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