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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19 07:5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03 年 2 月 26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5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 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
精伦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07:5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 0101511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精伦电子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精 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伦电子")2023年12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一、精伦电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 0101511 号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精伦电子于 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
精伦电子: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9 07:51
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粗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 0100523 号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伦电子公司")2023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 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 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 据是精伦电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 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制定)
2024-04-19 07: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 18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新聘、 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19 07:51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迅)
2024-04-19 07:5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彭迅 审计委员会委员:郭月梅、彭迅 提名委员会委员:彭迅、郭月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郭月梅、彭迅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迅,曾任职华夏证券湖北分公司投资经理,美国所罗门美邦证券财务顾问,大鹏证券 分析师,长城证券投行部执行董事,深圳金中和投资公司研究总监。现任深圳市泰达鼎晟投 资管理企业合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07:51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 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 事会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 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19 07:5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3 年 10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9 年 3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2014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2015 年 1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9 年 4 月 2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全部 成员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委员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4-19 07:5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3 年 10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 1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2024-04-19 07:51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60,419.81 元, 因本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6,828,848.45 元, 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0,189,268.26 元。 由于公司 2023 年度亏损,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