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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4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以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第四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4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和监督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行使 职权,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宁夏建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 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 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其他人或者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内幕信 息。 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 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 的媒体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不得先于上述网站和 媒体。 第三条 证券部门统一负责证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的环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管理,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根据《环境保护 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企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证券部门为 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开展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 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责任部门为证券部门、安全环保部,责任人 员为上述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的安全环保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应积极、主动与证券 部门沟通,及时提供公司应披露的环境信息,配合证券部门做好环境信息 披露工作。 第二章 应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 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 的 信 息 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 等规定 ,办理 信息披 露暂缓 、豁免 业务的 ,适用 本制度 。 第 三 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 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四 条 公 司 和 其 他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应 当 审 慎 确 定 信 息 披 露 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2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合规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制定本会议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审议,促 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及决策程序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 事会: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六)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七)法 ...
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0:16
Group 1 - The company, Ningxia Building Materials Group Co., Ltd., will hold its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on June 26, 2025, at 14:30 [1][4] - The meeting will take place at the company's headquarters located at 219 East Street, People's Square, Jinfeng District, Yinchuan, Ningxia [1][4] - Shareholders can vote through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online voting system, with voting available from 9:15 to 15:00 on the day of the meeting [1][3][4] Group 2 - The meeting will review non-cumulative voting proposals that have already been approved by the company's board and supervisory board [2] - There are no related shareholders that need to abstain from voting [2] - Shareholders must register to attend the meeting, with registration open from June 20 to June 25, 2025 [6][7] Group 3 - The company will provide a reminder service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investors to ensure they can participate and vote [5] - Shareholders holding multiple accounts can aggregate their voting rights across all accounts [5][6] - The first voting result will be considered valid if the same voting right is exercised multiple times [6]
宁夏建材(600449) - 宁夏建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0:02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最低要求时; (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