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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光电:聘任屠建宾、钱志康、王新国、刘振华和姚福荣为公司副总裁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31 10:43
每经AI快讯,亨通光电12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同意聘任屠建宾先生、钱志康先生、王新国先生、刘振华先生、姚福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 任田国才先生为公司通信首席技术官;聘任潘文林先生为公司能源首席技术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质量总监沈小红女士及副总经理轩传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沈小 红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质量总监职务;轩传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沈小红女士、轩传吴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小红女士、轩传吴 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记者 曾健辉) 每经头条(nbdtoutiao)——最高返现60%!惠民保年末销售乱象调查:业务员"贴钱"冲考核,谁在"赔 本赚吆喝"?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 (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工作(环境、社会和治理, 以下简称"ES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 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下 设立环境、社会和治理委员会(ESG)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 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 对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环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江苏亨 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 审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 现目标的活动。 (四)资产的安全完整; (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 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 场外市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和《江苏 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亨通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 年12月30日召开,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亨通财 务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 核意见如下: 一、亨通财务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 (1)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财务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满足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对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 进财务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从而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利润贡献。 (2)本次关联交易是财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可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法 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委员会根据本规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范性文件 以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 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
亨通光电(600487) - 亨通光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1 10:3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入档、备案及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所属各公司等给予配合。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含义与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