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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30 12:53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30 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人,实际出席董事 1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 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赞成票 1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方大特钢监事会议事规则》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5-04-30 12:52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5-03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科目,不会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中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一、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程 二○二五年四月 |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7 | | --- | --- |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2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29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30 | | 第一节 | 通知 | 30 | | 第二节 | 公告 | 31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1 | | 第一节 |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1 | | 第二节 | 解散和清算 | 32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33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3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西省股份制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第一条 为明确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充分考虑公司应承担的社 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董事会秘书一人,财务总监 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总经理可以列席董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施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 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三) 公司尚未披露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 (四)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董事办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对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对同时开立多 个证券账户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持股合并计算,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 各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水平,进一 步规范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积极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办,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办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 应具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并具 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参加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董事会秘书 任职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公司 ...
方大特钢(600507) - 方大特钢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30 12:47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管理行为,加强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 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及《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持有的股 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子公司;持股比例虽然不足 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文件如涉及到子公司的事项,该制度或文 件应及时通知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五条 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 各自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