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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方大炭素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彭淑媛
2024-06-14 10:3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彭淑媛为方大炭素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2024-06-13 10:52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投资金额: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履行的审议程序: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 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符合监管要求的理财产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渤海银行〔WBS242173〕结构性存款(产品 代码:WBS242173)委托理财产品属于结构性存款,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1)。该 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保障本金和固定收益,不保证浮动收益, 可能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等。该产品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重大诉讼公告
2024-06-11 11:19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4—04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 方 大 炭 素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20000710375560A,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 11 号。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暂定合计人民币 164,613,772.04 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 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近日收到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6 日出具的(2024)辽 01 民初 1335 号 《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承担社区供水等社会职能引起的合同、准合同纠纷 对 ...
方大炭素: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炭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05 10:07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4)甘金律书字 432 号 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召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魏彦珩律 师、张明兴律师(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 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 2024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三)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05 10:04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96,729,21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40.1552 | | 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31 09:55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 五楼会议室 |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 --- |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99,526,00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 40.2255 | | 比例(%)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马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 ...
方大炭素: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炭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31 09:52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御付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4) 甘金律书字第 402 号 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 "本次会议")于 2024年5月31日召开。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魏彦珩律 师、张明兴律师(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提序 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 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 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2024-05-31 09:52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3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957.7408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23%,购买的最高价为 6.00 元/股、最低价为 4.42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 28,503.64 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9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0 万元 | 万元~35,000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减少注册资本 |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957.7408 |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30 08:5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15—15:00。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10:0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6月5日 1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度后续分红规划的议案 √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2 3 (三)宣布投票结果; (四)宣读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六)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 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 ...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24 08:4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5月31日 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 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方大炭素董事会。 四、参会人员: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主要议程 (一)介绍议案 (二)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三)宣布投票结果; 2 (四)宣读大会决议; 3 (五)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