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Da Carbon(6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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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694.14万元,同比下降95.95%
news flash· 2025-04-29 10:1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Fangda Carbon (600516) reported a significant decline in both revenue and net profit for the first quarter of 2025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1] Group 2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Q1 2025 was 85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decrease of 38.74% [1] - The net profit for the same period was 6.9414 million yuan, showing a dramatic year-on-year decline of 95.95% [1]
方大炭素2024年年报解读:营收净利双降,多项费用变动引关注
Xin Lang Cai Jing· 2025-04-26 09:06
方大炭素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55%,净利润同比下降55.31%。在复杂的市场环 境下,公司多项财务指标出现较大变化,值得投资者关注。 营收下滑,市场环境影响显著 2024年,方大炭素实现营业收入38.72亿元,较上年的51.32亿元下降24.55%。从数据来看,这一降幅较 为明显。公司解释称,主要为本期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从行业背景分析,炭素行业所呈现出的区域 分化明显,亚洲地区特别是我国市场虽有一定拉动,但欧美发达经济体因经济复苏乏力导致需求增长相 对疲弱。2024年石墨电极市场整体运行先降后弱稳僵持,原材料价格波动,高炉、电炉钢厂开工及利润 同比大幅降低,抑制了石墨电极价格的上涨,进而影响了公司的营收。 净利润锐减,盈利能力承压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亿元,相较于2023年的4.16亿元,大幅下降55.31%。净利润的大幅 下滑,一方面是营收的减少,另一方面成本的控制虽有成效,但不足以抵消营收下降带来的影响。营业 成本为33.30亿元,较上年的41.55亿元下降19.85%,主要得益于原料价格下降。然而,市场环境的恶化 使得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空间受到挤压,最终导致净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14:1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 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1,219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 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4:10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8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要求首次执行时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进行 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5 14: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 政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 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5 14: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同时结合了公司所属行业的特性以及在报告 期内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实践,旨在准确反映公司在治理结构和社会责任实践方 面的努力与成就。 本报告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本 报 告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ee.com.cn)公开披露,以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下载。 二、公司概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公司旗下拥有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 素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 公司、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子公司,形成了前所未 有的产业优势,目前已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 科研生产基地。 公司产品分为 4 大系列,主导产品有超高功率、高功率、普通功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2025-04-25 14:10
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和申购、股票投资、基金 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 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证券市场波动等 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 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自有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14:10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5-01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 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向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84,266,9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9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6,015,374 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同]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验字[2013]702A0001 号的验资 报告。公司已于 2013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
方大炭素(600516)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5 14:10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方大炭素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2013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4 年度的存放及使用情 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33 号《关于核准方大炭素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6 月以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184,266,9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89 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96,015,374 元。国富浩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同)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国浩 ...
方大炭素(600516) - 方大炭素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4:10
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